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证件材料和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准备相应的证件及材料:
首先,需撰写一份详细的起诉状,其中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明确的离婚请求及相关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其次,须具备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本以及婚姻证书以证明自身身份; 第三,为满足证明夫妻情感状况趋于破裂的相关要求,必须提交充分的相关证据资料,例如家庭暴力事件、婚内出轨行为、实际异地居住证据等; 如果涉及到孩子抚养权问题,则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户口簿,并进一步提出足以证明自己具备抚养能力且能为子女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相关证明文件; 最后,涉及财产分配事项时,同样需要提供财务方面的相关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车辆驾驶执照、银行存款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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