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如欲迁移抚养权至他人,必须满足法律规定之特定事由。
例如,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以及承担监护责任的一方,若因患有严重疾病或遭受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履行抚养职责; 又或是在与子女共同生活期间,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抑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环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等等。 在此种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变更抚养权的归属。 此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会全面评估包括子女意愿在内的各方面因素,并根据双方各自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进行综合考量,最终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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