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农村环境中,离婚所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主要是基于子女的实际需求、双亲明确的责任承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经济状况而进行合理的调整与判断。
从整体上看,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用可以以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为标准给予支付。 而对于需承担两名或更多子女抚养义务的情况,其比例则可适度进行涨幅,但一般来说,其总额度应控制在月总收入的50%以内。 对于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相应的计算与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