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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算不算,违约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女方未能按照约定向子女支付赡养费用无疑是构成了违法违规之举。
抚养孩子既是每位父母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的事项。
若女方未能如约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那么这无疑是对协议内容的严重违背,不仅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律所规定的抚养义务的公然挑衅。
在此情况下,您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敦促女方切实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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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