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多大判给女方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针对年满两周岁以下之子女,法院在裁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通常倾向将孩子判决由女方进行扶养。
这是由于此类年龄段的幼儿正处于成长初期,身体与心灵都处于相对脆弱的阶段,对母爱和安全感更为需求迫切。 然而,当存在女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重大因素时(如身患重病及有不良嗜好等),法院亦可酌情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男方所有。 至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倘若女方已经实施了永久性节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同时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女方又没有其他子女,而男方则拥有其他子女,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也会优先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