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断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需要满足的条件分别是: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上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观上是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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