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离婚后小孩抚养费一般都多少钱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浙江地区,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常常是基于孩子的现实需求、双亲承担责任的能力以及本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最终得出的结果。
概括而言,倘若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则抚养费用可以按照其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进行相应支付; 若需同时抚养两名或以上子女,那么对应的比例则可适当提高,不过总的来讲,最高不能超过年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数额则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结合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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