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地区离婚后抚养费应该多少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东部的江浙沪地带,离婚之后如何确定孩子抚养费这一问题,需全面考虑多项关键要素。
抚养费用通常要基于儿童的现实需求、爸爸妈妈双方经济承担能力和该地区的实际生活消费水平等多方因素进行评估判断。 若夫妻一方拥有稳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大约在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 倘若负担两位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则可适度提高这个百分比,然而上限是不能突破每月总收入的50%的。 在面对无稳定收入的情况时,抚养费用的额度就可以参考年度总收入或与之类似行业的平均收入,再以上述的原则作为指导来确定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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