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请律师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时,当事人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如下的文件资料:
首先是用于证明其身份以及婚姻状况的各种证书,例如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等这些关键性的文件。 其次,如果所涉及到的分割财产问题,那么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财产相关证据作为支持,比如房产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及银行存款凭证等至关重要的文件。 最后,倘若在离婚过程中存在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争端,则需要向法院提交有关子女身世的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除此之外,也应当准备好能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关键性证据,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暴力、婚外情、分居等多种情况下产生的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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