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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请律师需要什么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时,当事人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如下的文件资料:
首先是用于证明其身份以及婚姻状况的各种证书,例如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等这些关键性的文件。
其次,如果所涉及到的分割财产问题,那么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财产相关证据作为支持,比如房产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及银行存款凭证等至关重要的文件。
最后,倘若在离婚过程中存在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争端,则需要向法院提交有关子女身世的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除此之外,也应当准备好能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关键性证据,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暴力、婚外情、分居等多种情况下产生的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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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4: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