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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中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系指在法理上享有监护权并承担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方面加以掌舵负责的人士。
例如,身为儿童之父母亲往往便属于首要顺位的法定监护人。
担任法定监护人意味着他们肩负起照顾年幼子女的日常生活需要,确保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机会,以及全方位地管理与保护子女所拥有的财产等等。
当法定监护人未能履行好上述监护职责时,他们就有可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肃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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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