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抚养权归男方,还能要得回不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仍然具有希望重新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
在这样的情况下,男方若展现出严重妨碍孩子健康成长的行为,如对孩子施以虐待,患有严重疾病而无法妥善照料孩子,或因其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无法继续承担起照看子女的责任等等,或者当子女年满八岁之后,明确表达了希望跟随您共同生活的意愿时,您便可考虑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来积极争取变更抚养权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