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抚养费要给到多少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子女抚养费用需支付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时为止。
然而,若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十八周岁,且其通过自身的劳动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能够维持当地一般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便可考虑停止向子女提供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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