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退赔
退赃退赔,是指犯罪嫌疑人将犯罪行为所获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或者对由于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行为。
问题 | 法定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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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法定刑的幅度刑法对各种犯罪所规定的刑罚标准。我国的法定刑有个幅度,如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法定刑的幅度就是从最高的五年有期徒刑到最低的管制。 1.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2.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定刑的分类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的种类和刑量。 法定刑有以下四种基本方式: 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是指刑法分则之中,对某种罪或者具备某种情节的犯罪,只规定了单一的刑罚种类和量刑幅度,司法机关没有选择的余地。这种立法方式过于机械和死板,不利于刑罚个别化、同犯罪作斗争,现很少有国家采用了。我国刑法分则中没有任何一个具体犯罪只规定一种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但是,仍然有个别条文针对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了绝对确定的单一的死刑。 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是指在刑法条文中对某种罪只笼统地规定“依法制裁”、“追究刑事责任”,却未具体规定刑罚的种类和量刑的幅度。这种立法方式,因为赋予了审判人员过于宽泛的裁量刑罚权力,不利于适用法律的统一,所以现各国也基本不用。 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对该种犯罪适用的刑种和刑度,并对最高刑和最低刑作出限制性的规定。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有较大的裁量幅度,便于审判机关根据犯罪人的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刑罚,已经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也是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普遍采用的形式。 4、援引法定刑。 我国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采用了援引法定刑的规定方式,司法人员以此识别是否以及在何种情形下适用援引的升格法定刑。 例如,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两档法定刑,其中升格的法定刑适用于8种情形。倘若行为人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枪支,那么,司法人员会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持枪抢劫”的规定,从而选择升格的法定刑。如若行为人入户盗窃了数额较大的财物,为了抗拒抓捕而在户内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司法人员会适用本条关于“入户抢劫”的规定,从而适用升格的法定刑。 法定刑、处断刑与宣告刑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的种类和刑量。 比如,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五年以下(刑量),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罚的种类)就是本罪的法定刑。 处断刑,是指当存在刑罚的加重或减轻事由时而对法定刑进行加重或减轻而形成的处断范围。 宣告刑,是指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案件中的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的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它着眼于具体犯罪案件及犯罪人的特殊性。 法定刑是首位的,法官经过思量法定刑,就产生了处断刑,到法官最后裁决时,刑罚就成了宣告刑。 法定刑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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