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诉讼过程中,关于子女抚育费的确定与裁决是一项重要事宜。
这往往需结合诸多因素进行评价及决定,如子女本人实际所需、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准等等。 倘若父母其中一方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其所应承担的抚育费用便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作为标准来计算; 然而,如果父母双方都需承担儿童扶养义务,则其所应支付的抚育费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最高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父母双方均无固定收入,那么他们所应支付的抚育费金额就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参考,按照上述比例进行估算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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