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欠债不还钱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亲自书写,也可以由他人代写;
2、人民法院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该起诉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予以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其中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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