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解体后,若要变更子女抚养事宜,通常需要深入评估两方当事人的具体状况以及对子女健康成长最为有利的环境因素。
例如,当丧失抚养权的一方因患上严重疾病或存在不良习惯,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时; 或者是在另一方面,原本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在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其成为更为适合抚养子女的人选。 在这种情况下,如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便相对较为顺利; 然而,倘若无法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全面衡量子女的个人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以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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