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需要交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用来说,传统上一直要持续到他们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若是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却尚未满十八周岁,并且他们的劳动收入已成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还能保持他们在所在地的一般生活水准,那么此时,父母们可以考虑停止向他们支付赡养费用。 值得指出的是,若子女在劳动能力方面出现了部分或者全部丧失的情况,或者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他们的收入无法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又或者他们仍然在学校接受教育; 甚至在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必备条件的情况下,即便他们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也依然有权要求父母继续提供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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