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强制执行孩子不愿意走可以直接带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权实施强制执行的问题,倘若子女坚决不愿离开原居地,我们是绝对不能采取强制手段将其立即带离的。
对于子女的个人意愿,必须给予相当大程度的尊重并予以充分的考虑,尤其是当子女已经到达了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年龄阶段,并且他们的意愿表达得非常清晰明了之时。 因此,我们应当尽可能地采用温和而又耐心的方式去与子女进行深入沟通,使之能够深刻领悟到执行相关措施的必要性所在。 然而,在最终决定执行方案的过程中,我们仍然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