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重新起诉孩子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纠纷中,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的离异,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重新主张对子女的抚养权。
若存在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患上严重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或者其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 又或者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明确表示希望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等等情况,那么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便有权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然而,为了确保诉讼请求得到有效支持,当事人必须提供充足且确凿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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