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好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的子女抚养费,在特定情形下,确实具备应当进行适当调整的可能性。
例如,负责直接照拂孩子日常起居的一方,其经济状况突然面临严重困难; 又如,孩子的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方面的开支大幅度攀升; 再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财政状况急剧恶化,以至于无法依照原先的协议规定继续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等等。 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均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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