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抚养费是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裁决往往是基于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而做出的。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父母来说,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一般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果父母需要同时抚养两名或更多的子女,那么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比例则可以适度地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一比例不能超过其每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稳定收入的父母,他们所需承担的抚养费用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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