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孩子怎么给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与合理制定。
一般而言,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其所承担的抚养费用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 而如果同时要负担两个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相应的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他们所需承担的抚养费用数额则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估算与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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