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解除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之中,约定其中一方无需承担孩子抚养费用的条款一般而言被认为是无效的。
在这之后,尽管父母之间或许不再存在婚姻关系,但他们仍然需要对自己的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各项基本权利与义务。 若是直接在协议中规定某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那么这很可能会对子女的合法权益造成潜在的侵害。 然而,若在特定情形下,例如父母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决定以其他方式来确保子女的生活及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并且这种方式既合法又合理可行的话,那么可能就会出现对此类问题的不同解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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