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实行离婚手续过程中,关于孩子抚养费额度的裁定往往要全面兼顾到多方面的因素,如孩子的切实所需、双亲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等。
一般而言,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计算。 然而,如果需要承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度上调,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出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进行相应的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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