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家庭离异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有关二婚家庭离异所涉及到的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问题时,法院通常会全面地权衡诸多因素,如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
若父母中有任何一方拥有稳定且可观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应对抚养费的支付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安排这笔支出。 而如果家中同时负担着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对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适当地加以提高,然而,通常来说,这种情况下的比例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针对那些没有稳定收入的家长们而言,关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则应根据上一年度的总收入或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基准,并参照上述的比例标准进行合理的估算与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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