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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期间起诉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孕妇在妊娠期内提出离婚诉讼时,关于子女出生之后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审理法院通常会将首要的考量因素给予女性方。
这是因为在这一特殊阶段,女性不仅能够更为有效地为新生儿们提供适宜的照料和成长所需环境,同时也在生理上具有更大的承受能力,以应对日益增长的生育以及育儿负担。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在这一过程中,女方出现了对抚育幼儿极其不利的状况,例如患有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疾病、带有不良的生活习惯等,那么男性方仍有机会通过证据充分的申诉争夺到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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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9: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