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后,继子关系还存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父母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是否意味着他们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将消失无踪呢?
继子关系往往会如常延续下去; 继子关系是指在某个主体的配偶已然拥有孩子的前提下,这些孩子与另一方建立起的法律关系。 由此可见,离婚本身并不能立即削弱这种关系的稳定性,除非离婚后双方能够坐下来研讨并最终签订协议或者由法院做出裁决从而解除该法律关系。 在我国,继子关系按照现有的民法规及家庭关系来确立和维护的,因此就算当事人的父母选择离婚,也并不意味着这些原本的继子将立刻失去与前任继父/继母的联系。 当然,不同地区的法律规范及相关文书可能会对具体情况产生重要认知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每个例子进行深入探讨以做出更为精准的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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