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用之议定上,我们通常会对以下诸因素进行全面的审慎考量,这些因素包括:未成年子女的真实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的总体状况等。
倘若当事人双方均拥有相对稳定的每月收入,那么子女的抚育费通常可以按照他们当月总收入的约20%至30%的比例来支付。 然而,若需负担的未成年子女数量达到两位或以上,则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度上浮,但这之中的最高值往往不能超出父母每月总收入的50%。 若是在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便可以参照该年度的家庭总收入或是与父母所在行业相类似公司的平均月收入,并以此作为核算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