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改监护人的手续到哪个部门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机构为实施中国社会救济事务的国家机关——民政部门。
如您欲对子女监护权利进行修改并达成书面协议,请前往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寻求帮助,并查找相关备案资料以调整相关事项。 然而,儿童监护权的变更申请仅能在经过正式的法庭审判后才能实行。 若监护人未能正常发挥其监护作用,甚至侵犯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则在此时,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个人或组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监护权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在此情况下,由当地人民法院按照一般程序处理此项诉讼。 对于需要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则需按照特殊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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