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婚姻关系解除过程中,关于抚养费的裁决往往需要全面权衡诸多因素,包括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确保子女能够得到充足的生活、教育及医疗费用支持,从而使他们的基本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若另一方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抚养费可以按照其月度总收入的20%到30%来计算给付。 然而,当需承担两名以上子女抚养责任时,抚养费支付比例可适度上调,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者而言,抚养费金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参考标准,并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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