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对于孩子抚养费用的具体判定标准,往往会结合多方面的要素进行综合考虑,其中主要包括子女的实际需求状况、父母两方各自的承担经济压力的能力,还有就是所在地域的整体生活水准等等。
假设父母其中一方拥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在支付抚养费用时,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来计算保留。 然而,假如父母连带需承担两个或更多孩子的抚养费用时,这个比例就需要适度地予以提高了,但务必确保总体金不会超出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父母双方均无固定的工作收入,此时,抚养费用的具体数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是参照同行业相应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提到的比例来去设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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