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娃儿抚养费怎么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哺乳期间进行离婚事宜时,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裁定须要根据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的衡量和权衡。
首先,需要切实关注到子女的具体需求,如在日常生活、教育培养以及医疗保健等方面产生的各种经济支出; 其次,在考虑孩子抚养权问题时,还需要充分参考并重视父母双方所面临的经济压力与负担,如两人各自的收入情况以及家庭财富储存等; 最后,也不能忽视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也是决定子女抚养费用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通常而言,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其所承担的抚养费用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计算支付。 如果父母需要共同承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育责任,那么他们所分配的抚养费用比例就需要适度提升,但是一般情况下最高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而针对那些无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则可以参考当年度的总收入或是参考同行业内平均收入状况,依照上述同样的标准去确定最终的抚养费用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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