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成年人抚养费用数额的判定,往往需要全面衡量诸多因素。
通常来讲,要考虑到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关键要素进行权衡与考量。 若双方都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父或母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这个比例进行支付。 然而,若需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话,这一比例有可能需要适度调整,但一般来说,最多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当面临无固定收入情况时,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是同行业内平均收入为参考基础,参照先前所述分配比例作出相应决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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