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抚养费用是必须予以支付的。
培育和养育子女是每位父母应尽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若其中一方拥有着对子女的直接监护权,那么另外一方则需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用的职责,以此确保子女在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各个领域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可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然而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多重因素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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