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不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情形下,任何一方都必须依法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若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具备充足的经济实力,足以独立承担起孩子的日常生活以及教育所需的各项开支,并且经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允许另一方暂时无需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在此种特殊情况下,上述规定可予以适当放宽。 然而,通常情况下,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需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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