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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过程中的子女抚育费用不能予以拖欠或不予支付。
依据法律规定,照料与抚养子女乃为人父母应尽之义务,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皆应严格遵守并承担起这一责任。
若有任何一方因故未能如期支付相关抚养费用,将会给子女的生活质量以及健康成长带来不良影响。
因此,在离婚案件尚未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双方均需承担起共同维护子女正常生活所需的重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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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2: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