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安徽省,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支付标准通常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得出的。
从整体角度来看,如果具备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抚育费用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予以计算并支付。 当这个家庭需同时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育费用时,相应的比例应适当增加,但是一般不能超出该家庭月总收入的50%。 倘若家庭成员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育费用的金额就可以依照该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基础,参考前述比例来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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