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异之后,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与具体金额,往往是根据子女的客观需求、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标准来予以明确界定的。
若当事人具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其所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比例通常控制在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
然而,如若需同时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此比例可适度上调,但原则上不能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当事人没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便可依照当年总收入亦或是与其从事职业相同行业的平均收益进行估算,并参照上述规定的比例范围予以确定。
倘若双方对此问题达成共识,也未必必须依照以上述规定进行准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