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几岁结束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在子女完成十八岁成年之后,离婚夫妻便无需再承担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然而,若子女已满十六岁但尚未成年之际,此时需要依靠自身劳动能力获取生活所需,并且能够维持当前所居住地区的基本生活水准的话,那么身为父母者就有权利停止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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