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决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结束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裁决方案,通常是基于子女的实际需求、双亲的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现实生活水准而制定。
如若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抚养费便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进行支付。 然而,如果承担着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话,那抚养费的比例则需要适度提升,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的金额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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