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监护人具体指的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奉公守法之人通常被视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主要监护责任的人。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未成年子女失去双亲或其父母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能,法定监护人则可能需要由以下人员依序接任: (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以及(3)若有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愿意负担监护职责且获得了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准许和认可。 同时,我们亦应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针对成年重度智障人士及缺乏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制定了适用于他们相应的法定监护人制度。 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同样是按照下列人员依序产生: (1)伴侣; (2)父母或子女; (3)其他亲近的亲属; 以及(4)若仍有些许组织或个人表达出愿意承担监护职务的意向并得到未成年人所居住地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批准与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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