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额度,我们应该依据孩子们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与本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确定。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来说,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来支付,大致比例区间在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 如果同时要负责照顾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这个比例可能会有所增加,但是一般来说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另外,针对那些无稳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数额便可以依照该年的总收入或是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当然,若出现一些特殊情况,这个比例也可以相应地进行上调或者下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同样对离婚之后的子女抚养费负担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离婚之后,若孩子是由某一方单独抚养的话,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承担部分乃至全额的抚养费用。 抚养费用的具体多少及支付期限的长短,都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决定;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要交由相关法院进行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种决定或者裁决,都不得影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之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先约定或者裁决金额的合理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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