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必要的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需的基本法律文件及资料详细列举如下:
其一,结婚证书用以证实二者之婚姻关系乃具备法律有效性; 若无法即时提供真本,可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经由法定程序开具一纸婚姻关系证明书作为替代。 其二,身份证明以确保您身为法律认可的诉讼主体具备实施诉讼权利和义务的主体资格。 其三,如涉及子女抚养权事宜,需提交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其四,若当庭需要对财产或负债进行划分,请务必提供有关之证据资料以供参考。 其五,民事起诉状,内容应明确表明各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项以及辩护事实和理由,建议您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来起草此文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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