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想从男方手中要回抚养权,有哪些途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离婚之后,女性则可借助以下几种途径争取子女的监护权:
首先,离异双亲可以依据自身协商达成抚养权变更的约定; 其次,在离婚后,倘若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方有如下任意一种情形出现,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一)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导致无法继续承担子女抚育责任的情况; (二)未履行养护义务或存在虐待儿童举动,以及与其共处对孩子心理及生理发育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 (三)当八岁以上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 (四)遭遇其它合理原因需要更变抚养权利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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