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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程序,我们可以提供以下详细步骤供您参考:
首先是协议变更方式,如果您们能够就此达成共识,那么双方都有权利享受或者承担孩子的抚养权责任。
其次,如果无法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诉讼变更途径。
在此过程中,一方面需要您在收到传票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场参与整个法庭辩论环节。
另一方面,被告也有权针对原告提出的请求做出答辩。
然而,最终,这项审判结果,都将由法院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及其相关事实进行裁定。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请您准备好一份详尽清晰的起诉状并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
经过立案大厅审查并确定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之后,该法院会发出立案通知书。
待您成功缴纳诉讼费用后,即确立了该案件的正式受理状态。
然后,法院将会将案件移交至民事庭进行审理。
进入民事庭阶段后,他们通常会向原被告双方发送传票,通知您们相关的开庭日期。
一旦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调解,法院将会进行深入剖析并最终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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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