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事宜,并不必然需通过公证程序来实现。
假如双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离婚协议或者由司法机关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顺利地进行财物分割工作,并且期间没有出现任何疑义和纷争,那么这种情况下无需进行公证操作,也同样是合法有效的。 不过,若经过公证手续,便能够进一步提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是法院裁决的法律约束性,以及公众的信赖度,从而为将来可能出现的诉讼纠纷提供更为明显的证据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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