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4岁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子女抚养事务的案件中,若当事人无法达成有效共识,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全面评估父母的扶养能力与具体情形,包括扶养物质条件,以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涉及4岁儿童抚养权归属的案件中,法院会秉持"有益于未成年子女权益最大化"的原则,综合审议两家的抚养条件、扶养行为,作出孝顺合理的判决。 在作出抚养权判决过程中,若双方均欲争夺孩童的监护权,其中任何一方如符合以下条件,便可在平等竞争中取得优先考虑: 首先,已实施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别的原因到了丧失生育能力的境地; 其次,没有其他任何子女的一方相比之下,对方拥有更多的子女; 最后,尽管两家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当,但是孩童长期与家中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而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明确表示并有能力提供协助,以便更好地照料其孙辈或者外孙儿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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