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是否还能探视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异之后,负责非直接养育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同样拥有探视子女的权力,而他们的伴侣则负有相应的协助责任。
关于如何行使亲子探视权以及具体的时间安排,都应由有关当事人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若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决。 如若存在某一方未履行抚养费用支付义务的情况,当事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提起诉讼。 即便如此,如果被告依然拒绝执行已生效的法律判决,那么当事人可向司法部门提出强制执法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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