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禁止离婚之判决书具有实效性。
换句话说,自裁决之日起直至其届满之时,这对配偶的婚姻关系均将继续存在。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之所以作出禁止离婚的决定,可能是因为双方之间的情感尚未彻底破裂,或者是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判决生效之后,若这对夫妇的关系依然未能得到改善,其中一方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此时法院将会依据新的事实与情况进行重新审查并做出相应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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