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探视权无效后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主张探望子女的权力并不奏效,且相对方执意抵触并拒绝遵守法庭的判定,此时,申请人可毫不犹豫地向法区提出强硬的强制执行申请。
此举乃是对既定法律裁决的公然蔑视,若情节恶劣至极,甚至还会面临司法拘留的风险。 任何一位未切实履行养育责任的父母,都有依法维护其探望儿女权益的正当权利,这是为人父母的基本义务与职责,不容许他人随意剥夺或侵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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